close

lamoon baby-3.jpg

lamoon baby是泰國有機母嬰用品領導品牌,

品牌創始於2011年,緣自於一位媽媽對孩子的愛。

lamoon baby全系列產品皆為有機、100%純植物原料產品、100%純天然無添加且獲得法國Ecocert與美國USDA有機認證,天然安全,寶寶與全家人皆能安心使用。

系列產品有:有機奶蔬清潔液、有機洗衣液、有機洗髮沐浴泡泡、有機清潔噴霧、有機嬰兒爽身粉、有機防蚊貼片

有機認證的產品加上嚴格的品質管控,通常價格不菲,但lamoon baby為泰國有機母嬰用品領導品牌,其系列產品的價格相對來說,其實蠻親民的。而且現在不必飛泰國或是找代購,在全台嬰麗房門市就可以買得到囉!

 

lamoon baby-1.jpg

這次Jill想跟大家分享lamoon baby有機洗衣液

不要覺得不就是洗衣液而已嘛~用什麼不都一樣?其實真的很不一樣!

小寶寶的肌膚比起大人薄了約三分之一,因此特別敏感,

若是使用了稍微刺激性的產品,就很容易在皮膚上反應出來,

更何況天天穿在身上的衣服,與寶貝肌膚長時間的接觸,自然要更慎重挑選。

所以對於洗衣液,Jill可是一點都不敢馬虎,

因為寶寶只要一不舒服,不止寶寶辛苦、照顧者(媽媽)也會很辛苦,

而且看著寶寶這裡抓、那裡癢的,媽媽心裡也會很捨不得呀!

 

lamoon baby-2.jpg

lamoon baby有機洗衣液主要由水果酵素、苦橙提取物和有機洋甘水製成,100%天然成分。

水果酵素(檸檬)去污力強,有潔白除臭效果,可清除各種類型的汙漬(像是小寶寶最常發生的溢奶、漏尿、炸屎等難洗汙漬),而且檸檬本身的香氣聞起來很舒服;苦橙提取物可溫和清潔,使肌膚保持細膩光滑。

 

lamoon baby-4.jpg

lamoon baby有機洗衣液洗衣液本身呈淡黃色,不添加酒精、防腐劑、色素、無磷化物,溫和無殘留,清洗寶寶衣物最安心!

洗衣液的建議使用量:一般機洗若是低水位(25L)建議使用半個瓶蓋、中水位(50L)建議使用1.5瓶蓋、高水位(90L)則建議使用2瓶蓋。若是像Jill這次用手洗的話,則可依個人清潔習慣適量使用。

 

lamoon baby-6.jpg

家中雙寶的衣服,Jill通常是交由洗衣機來代勞(畢竟媽媽不想累死自己),

不過若是遇到孩子衣物沾上了尿液、便便,Jill就會用手洗,除了因為不立即清洗會很臭,另一方便也怕洗衣機沒辦法著重在重點髒汙的地方做清洗。

而手洗最能清楚感受到洗衣液的好用與否了!

上圖為加入洗衣液、用手搓洗完畢的泡沫狀態。看起來泡沫就不是太多,不過在搓洗過程中並不會覺得乾澀不好清洗。

 

lamoon baby-7.jpg

這是倒掉洗衣液,第一次加水沖洗後的泡沫量。

 

lamoon baby-8.jpg

第二次加水沖洗後的泡沫量明顯少了很多,甚至快看不到了!

 

lamoon baby-9.jpg

第三回合加水清洗,泡沫已經完全沖洗掉囉!

Jill最怕遇到泡沫很難沖洗的洗衣液,因為泡泡若沒洗乾淨,不就代表會殘留在衣物上,小寶寶穿上就會不舒服。

經實際手洗測試,lamoon baby有機洗衣液真的低泡好沖洗,加上它的溫和親膚配方,洗完衣服的手也不會覺得乾澀,不用擔心纖纖玉手變成媽媽手。

至於大家最在乎的清潔程度呢~Jill覺得潔淨效果也不差耶!因為衣服原本沾了尿漬會有點黃黃的,手洗後就完全看不到囉!

 

lamoon baby-10.jpg

洗完後的衣服透著薰衣草和香草純香精油氣味,再加上經過太陽的洗禮,寶貝的衣物聞起來既舒服又宜人!

 

lamoon baby-12.jpg

很多人可能會問,為什麼連洗衣液都要用「有機」的?

其實不是只有吃進肚子裡的食物需要有機,有機產品指的是:

對環境更有利

含有較少的過敏原

通常不經過動物測試

不含刺激性化學物質

可節省資源、友善環境

在兒童和寵物周圍安全使用

加上所有lamoon baby產品均不含苯甲酸酯、防腐劑、SLS、礦物油、丙二醇、人工香料及色素等化學物質,給寶貝使用最是安心了!

身為父母,任何對寶貝好的,只要能力所及,我們一定會去做!

lamoon baby 一個來自泰國的有機母嬰用品領導品牌,其實比我們更懂得做父母的心思~

所以,關於lamoon baby系列產品,是絕對可以放心使用的喔!

 

lamoon baby-11.jpg

更多lamoon baby系列產品介紹:https://bit.ly/2CQDHdf

 

本文皆為本人親自試用過後的體驗心得(非商業性質)僅供參考。產品成分及功效說明,引用商品或官網(含粉絲團)所載,不等於宣稱具有療效,每個人使用習慣、體質膚質不同,實際效果依每人體驗為主。

arrow
arrow

    Jill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